心享生活用户服务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2月15日 | 生效日期:2026年3月1日

特别提示:心享生活(以下简称"本平台"或"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用户)在注册成为用户之前,请认真阅读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

您的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约定浪前互动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心享生活软件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本服务的个人。本协议可由本公司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本平台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

第一条 账号注册

1.1 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2 注册方式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注册账号:

1.3 账号信息

1.4 账号安全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服务描述

本平台是一个面向中老年用户的生活分享社交平台,用户可以:

2.2 服务变更

本平台保留随时变更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本平台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3 服务终止

如用户向本平台提出注销本平台注册用户身份时,经本平台审核同意,由本平台注销该注册用户,用户即解除与本平台的协议关系。但注销该用户账号后,本平台仍保留下列权利:

第三条 用户行为规范

3.1 用户内容规范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

禁止发布以下内容:

3.2 用户行为规范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

3.3 违规处理

如用户违反上述规定,本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平台知识产权

本平台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版面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2 用户内容授权

4.3 侵权投诉

如果您认为本平台上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第五条 隐私保护

5.1 隐私政策

本平台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保护。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等事宜,请详细阅读《隐私政策》。

5.2 信息安全

本平台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但由于技术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

第六条 免责声明

6.1 服务中断或故障

本平台不保证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保证。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平台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2 用户内容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送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布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6.3 第三方链接

本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对于前述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以利用,本平台不予保证,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本平台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用户违约

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平台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7.2 平台违约

本平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协议修改

8.1 修改权利

本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平台将会在平台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平台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

8.2 修改生效

本平台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如系统通知)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本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平台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第九条 通知送达

9.1 通知方式

本平台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APP推送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9.2 用户通知

用户对于本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本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协议构成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1.2 可分性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1.3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浪前互动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再次提醒您:在使用本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

返回首页